
无形资产摊销问题
无形资产摊销是对无形资产成本的分期转销,其目的是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有用期内逐渐计入损益。
以下是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的一些要点:
摊销方法:2006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不同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而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则不应摊销。
摊销期限: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那么该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按如下原则确定:合同规定收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法律有规定有效年限但合同未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如果合同和法律均有规定,则不应超过其中较短者;如果合同和法律都未规定,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摊销开始时间: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即其达到预定用途的那月开始摊销,并在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停止摊销。
摊销的计算: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可以准予扣除。其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也有例外情况,例如企业外购的软件,如果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残值的处理:无形资产一般没有残值,除非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愿意以一定的价格购买该项无形资产,或者存在活跃市场能得到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的残值信息。
减值测试: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如果发现减值迹象,则需要做出相应的减值准备。
变更摊销: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如果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则应采用直线法摊销。企业应在每年年度终了时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有变更需要相应调整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事由:1.2021年7月入伙一加奶茶店;2.出资10万元,占比30%3.2022年3月奶茶店关门,清算4.入伙后奶茶店亏损3.7万,入伙前亏损9.1万,累计亏损12.8万。问题:1. 入伙之前的9.1万是否需要承担30%的连带责任?2. 入伙的10万元是否可以按30%份额做亏损(10-12.8*0.3)之后,其余部分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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