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过户如何办理手续
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如下:
首先,继承人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其次,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然后,继承人凭借继承权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需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办理过程中,可能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税费,如契税等。
不同地区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公证处详细咨询,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完成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二、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交哪些资料
房屋继承过户需提交以下资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由医院、公安机关等出具。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遗嘱公证书(若有遗嘱)。遗嘱需明确表明房屋由特定继承人继承,且经过公证,具有法律效力。
6. 房屋测绘成果或者附图。通常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测绘机构出具,以确定房屋的准确面积和位置等信息。
7.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例如,若存在多个继承人且对继承份额有争议,可能需提供相关协商或调解文件等。
准备齐全上述资料后,继承人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相关流程,即可完成房屋继承过户。
三、房屋产权继承过户要哪些手续
房屋产权继承过户需办理如下手续: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其次,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还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然后,继承人凭借继承权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书、完税凭证等。经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即可完成房屋产权继承过户手续。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要求和流程细节上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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