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安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与管理办事程序:
1、办理单位参保
(1)单位填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职工花名册》及相关医保数据盘,并附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和工资表,报市医保中心。
(2)市医保中心核实参保人数、缴费基数。
(3)单位对打印的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基数盖章确认。
(4)医保中心将单位信息正式录入数据库。
(5)单位就如何就医进行系列宣传。
(6)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银行缴费。
(7)医保中心凭单位缴费凭证开通单位职工医保卡。
2、参保单位申报缴费
单位参保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按规定天每月10日前向地税部门申报并开具税票;于每月18日前缴费纳医保费用;医疗救助金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应于每年1月份、7月份申报、缴纳。
3、参保单位人员变更
参保单位如有人员增加、减少、在职转退休,应于每月月底前报送人员花名册或变更表,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医保中心次月予以调整单位缴费基数及相关人员医疗待遇。
4、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核定
每年5-6月份,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对参保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基数等情况进行年度核定,参保单位应按时提供上年度财务报表、工资表及医保数据盘。核定后的工资基数作为该单位当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标。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六安市办理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流程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