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近期更新2022.12.26 浏览4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充分权利: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等等,具体的内容,华律小编为您解答。

一、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哪些权利?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3、有权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4、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讯问;

6、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申请审判长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或者经审判长许可直接发问;

7、有权辨认物证、书证;有权了解未到庭证人的证言、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的内容,并提出意见;

8、有权阅读法庭审判笔录并请求补充、改正;

9、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10、有权参加法庭辩论,并在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11、有权对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提出上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1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华律网

二、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一)被告人负有控方所指控的主观要件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二)被告人负有证据要素不存在的举证责任。

(三)被告人负有要件之外的事实的部分举证责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