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免责条款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近期更新2025.01.07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免责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规避风险,事前约定的为自己免除责任的情况。有时候为了促进交易尽快达成,相对方会被迫接受明显不公平的免责条款。可这样却是极大的隐患,那么适用免责条款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适用免责条款有哪些注意事项

适用免责条款的注意事项 :

(一)在合同订立阶段,免责条款的提出方必须确保该免责条款成为合法有效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1、确保合同合法有效是免责条款发生效力的前提。一个无效的合同,免责条款是不可能发生效力的。

2、免资条款必做成为合同的组成都分。必须载于合同文本之上,或能够举证证明被免责条款的口头合同的部分。

(二)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提出免责条款,是免责条款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基本前提。

(三)使用清楚、明确,不易产生歧义的文字表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当事人提出免责条款所追求的基本目标——免除或减少未来风险得以实现的根本保证。

适用免责条款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免责条款的表述不明确,在发生疑义时,会被从严限制解释,以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例如:

1、在免责条款未指明是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时,由于侵权责任规范“适当兼顾人类活动自由和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容侵犯”的特殊职责,在免除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不明确时,应选择只免除违约责任。

2、在条款利用人可能负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未指明所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过错责任时。因对过错责任的追究是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基本要求,首先选择只免除过错责任。

3、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双方约定:若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对货物的质量不提出异议,即视为货物合格,出卖人不负责。在这里,免除的是出卖人“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还是“尚未交货”的瑕疵责任 在用语不明确时,解释为只免除“已经交付的货物”的瑕疵责任,不免除“尚未交货”的责任。因为按一般理解,对尚未交付的货物在质量上是否合格,买受人难以知晓。

4、在当事人有权约定免除第三人对合同相对人所负责任的情况下,如果免责条款所欲免除的责任是否包括第三人所负之责不明确时,解释为免除第三人所负的责任。但是,如果第三人对合同相对人所负之责系故意责任或重大过失责任,而条款制作人所负之责为无过错责任或一般过失责任,那么就不免除第三人所负的责任。

5、在格式合同中约定免责条款的,应主动提请对方当事人注意该条款的存在。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免责条款虽然看似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但意思自治原则仍受到公平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限制。因此,在适用免责条款时也应该注意上述问题,对明显不公的情况,要及时寻找专业律师,防止风险和争议。华律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东城区靳双权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