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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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子的时候还不能马上去办理拿到房产证,在这时候购房合同就是自己购房的主要资料跟证明,后续办理房产证等等也需要用到购房合同。但是有些人却不小心将购房合同给弄丢了,担心房子产权问题。看看华律网小编收集的资料。

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住房合同丢了怎么办,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怎么办理

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购房合同丢了虽然不会影响到产权,也可以进行补办,但是补办购房合同是非常麻烦的事情,大家对此必须要能够清楚。关于购房合同丢失后的产权处理的问题或是面对合同丢失怎么做,需要的时候可以来华律网找律师咨询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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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例第五条
[2]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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