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登记证明到所在的卫生院2.空腹检查3.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4.按流程接受服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的通知》(津卫基层〔2016〕34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jn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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