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提出申请:1、我省常住户籍的居民;2、在我省暂(居)住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非广东户籍居民;3、在我省暂(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非广东户籍居民可以就近换发、补发普通护照。
二、办理材料
查验原件
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定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的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
核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查验原件并提交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网上预受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点击“网上预受理”;
2.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
3.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及采集指纹进行受理后凭受理回执交费;
4.申请材料受理成功后,通过审批、制证后按申请人选择方式(速递或不速递)等待取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的,作退件处理。
3、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源市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一?鉴于新版(97版)护照的印制质量、防伪性能及签发技术要求等较旧版本(92版)护照均有提高,护照印刷、制作材料、签发设备及管理等费用也需相应增加的实际情况,同意新版护照收费标准,由现行的每本100元,调整到每本200元(包括印制、签发、管理以及新技术开发研究等各项费用)。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规定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规定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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