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病住院了,尤其是大病,就需要一大笔的医疗费用。如果有参加社保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获得该款保险的赔偿金。但很多人对该款保险住院时的报销标准并不是很清楚,因此,很多都有这样的疑问,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具体我们还是来看下文的简单介绍吧。
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目前,大多数的成都城镇居民会在参加一份社保的基础上,还补充一份医疗保险。当参保人生病住院时,不但可以在社保的基础上报销一部分,还可以在补充医疗保险中报销一部分的医疗费用。但很多人对其报销标准并不能很了解,那么,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
针对这一疑问,小编特此访问了保险业内专业人士,保险专业人士表示,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缴费满1年不满3年的报销300元;缴费满3年不满6年的报销400元;缴费满6年不满9年的报销500元;缴费满9年不满12年的报销600元;缴费满12年不满15年的报销700元;缴费满15年以上的报销2000元。另外,大家还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多份补充医疗保险并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合算报销医疗费用红,但一次合计报销的金额不能超过1万元。
由此可见,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根据缴纳年限而定的。大家在报销时一定要看清楚已经缴费的年限,这关系到参保人报销金额的多少。其中,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最高是不能超过1万元,最低报销金额为300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成都社保补充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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