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必须开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因此,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在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必须要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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