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5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当事人进行债权债务抵消,除了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外,还可以因法定的事由而进行抵销。但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抵消条件才行。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和依据包括哪些,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具体法定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下所述:

1、因为主张抵销,自抵销权发生时(学说上称为抵销适状)起就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如果在抵销权发生后一方债务人已向对方支付利息,嗣后因抵销而使债的关系消灭,则对方所受领的利息即属于不当得利,可请求予以返还。

2、因为主张抵销,自抵销权发生时起就消灭的债务,不发生债务人迟延责任,如为债务迟延而给付迟延利息,可依不当得利之规定请求返还;自抵销权发生时起,债务人的违约金债务也归于消灭。比如甲乙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乙迟延付款则按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如果乙自5月2日起对于8万元的价款债务履行迟延,而自5月10日起,乙对甲享有的一笔10万元的金钱债权到了履行期,则自5月10日起,出现抵销适状的情形,发生了抵销权。

如果乙主张抵销,则自5月10日起,不再对8万元价款发生履行迟延的违约金,5月2日到5月9日的违约金,仍须支付。如果乙是在8月1日才主张抵销,而应对方的要求,已经对自己的迟延付款支付了违约金时,则对于5月10日以后的违约金部分,因为乙主张抵销且抵销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则构成不当得利,可以请求甲予以返还。

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3、由于为抵销的意思表示时,以抵销权的存在为必要,如果因清偿等原因使抵销权归于消灭,则纵然再为抵销的意思表示,亦不发生抵销的效力。比如,甲乙虽一度互负金钱债务20万元,且均届履行期,如果甲履行了债务,则其债务已因此而归于消灭,双方的抵销权也因此而消灭,乙便无权再主张抵销。

法定抵销的依据是什么

债务法定抵销限定:相关法律限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时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务与另一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限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另一方。通知自到达另一方时奏效。抵销不得附要求或者附时限。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欠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两方商量一致,也能够抵销。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法定抵销的法律效力和依据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当事人进行法定抵消的,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否则抵消行为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对当事人而言都是不利的。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