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二、职工辞职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的提出辞职的话,而且是没有任何的胁迫和其他方面的压力,那么用的单位是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变相的让员工辞退的话,这种事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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