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否有效

近期更新2025.01.29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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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签订房屋买卖预约合同,那么这样的预约合同签订之后是否可以生效,这个月合同应该怎样进行签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否有效

购买商品房,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与买房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预约(或预售)合同》,合同是由开发商预先印制的格式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出售的房屋、价格,对房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首付款、预约订金定金及双方其他权利、义务等等都作了详细约定。

开发商毁约时,一般会以“双方签订的是‘预约合同’,而非正式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其辩解“所谓‘预约’,只是双方可能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并不存在由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正式合同”。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否有效

开发商提出了房屋买卖合同的“预约”与“本约”的两个不同的概念。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是卖、买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如其内容、条款具体、明确,详细规定了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审查,实质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法律要件,就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应当受法律保护。

对于合同的性质,不可单纯从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名称来判断,而应从合同的实质内容出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出认定。对合同没有必要作“预约”、“本约”效力的区分,对实质内容具备合同成立、生效法律要件的《预约合同》主张无效,没有事实与法律上的依据。

上述意见,在司法实践上被法院认可。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只是进行预约,并不是正式的只是双方可能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并不存在由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订立的正式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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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全文》第二条
[2]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四条
[3]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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