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债权保全流程的两种形式

近期更新2025.01.05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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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是比较复杂麻烦的一类,对于债权人来说当财产无法得到清偿的时候可以申请债权保全,不过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办理,目前规定上有两种形式,这需要债权人有清楚的理解,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保全流程的两种形式

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债权保全流程的两种形式

债的保全依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的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所谓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对于这个问题,债权人看完本文之后都肯定有所了解,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选择哪种形式。这是我们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有效方式,大家要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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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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