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近期更新2025.01.20 浏览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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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现实中,公有住房使用权可以作为债权。在特定环境下,所形成的公有住房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法律性质。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公房使用权包括什么形式,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包括低保福利住房,单位福利性分房,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具体如下所述:

公房使用权有哪些形式

1、低保福利住房。主要是政府部门对低收入家庭、享受国家最低保障的城市居民所给予的一种社会福利性住房。承租人只需给付象征性房租即可使用该房屋,由此也称之为“廉租房 ”。

2、单位福利性分房。企事业单位或国家机关根据职工的工龄、职务级别等诸多因素分配给职工一定面积的住房,职工与单位或国家房管部门之间建立房屋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归单位所有,职工享有承租使用权。单位福利性分配的房屋包括自管公房,也包括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的产权属于单位,而单位有权分配的直管公房包括单位交由房管部门进行管理以及房屋调换后交由单位分配给职工的住房。

3、因房屋拆迁取得的房屋使用权。在实行货币化拆迁之前,产生了大量的公有住房。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公房使用权包括什么形式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租房使用权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原所住房屋为公有住房,拆迁后所分房屋仍是公有住房;另一种是原所住房屋是私有住房,产权人放弃产权,调换分得公有住房。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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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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