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包括:a)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能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是决定。b)取水期满,取水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延长取水期限的,应当在距期满45日前向原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纸质审查——形式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25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bhx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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