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拒绝探视权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写明一方放弃孩子探视权,法律上无效。
探望权从法理上看,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实践中,探望权制度的正式确立始于2001年4月28日《民法典》,就是夫妻离异后对子女的探望权制度,规定探望权的意义则在于:保证非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弥合因家庭解体给父(母)子(女)间造成的感情伤害;有利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进步。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探视权是对方的合法权益这个在协议中说明对方拒绝探视权,这种规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要是对方没有获得抚养权的话,那么对方就应当有探望权的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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