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台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管理新规

近期更新2025.01.25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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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租房子的时候,一般情况都需要和对方签订租房合同,这个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天津对于企业自己的租赁房子有哪些新的规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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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租赁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天津市出台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管理新规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印发《关于加强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管理的通知》,分别从自持租赁住房的建设要求、权属登记、自持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作出规定,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依据。

通知指出,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应以中小套型为主,优化房型设计,鼓励采用符合市场需求的住房套型,并且应当以租赁方式自持经营,不得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自持租赁住房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根据通知要求,企业应当同步建设同项目内的自持租赁住房和可售商品住房。项目内有多幢楼房为自持租赁住房的,应当在一定区域内集中建设;一幢楼房中兼有自持租赁住房和可售商品住房的,自持租赁住房应当以套为单位在同一楼门或楼层集中设置。

此外,通知还明确,企业可将自持租赁住房通过批量租赁方式出租给区政府或区政府委托的公租房运营机构,面向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家庭出租;也可直接出租给符合公租房、租房补贴等保障条件的家庭,按规定领取出租人补贴,为住房保障提供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有的房子是属于企业自己的,这个主要是公司的房子过多,然后租赁出去,这个时候所需要签订的租房合同和一般的租房合同是不一样的,所涉及的内容会复杂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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