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怎么计算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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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犯罪情节不算严重,并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是可以判处缓刑的,判处缓刑后有一定的考验期,那么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怎么计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怎么计算

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怎么计算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判处缓刑已羁押的期限如何计算”问题进行的解答,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如果有先行羁押的,羁押期限是不能折抵缓刑期限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罚才能折抵刑期。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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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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