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医保大病补助范围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
以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也就是说,参保人患病发生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所在市州确定的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即可进行大病保险补偿。
湖南省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等24种疾病,按照《方案》界定的“大病”,意味着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超出这24种疾病,这对于减少或者防止居民因病致贫返贫将有更大的帮助。
《方案》规定,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由各市州确定,原则上,起付线标准不高于每个市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简单来说,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这个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这个额度就是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
为切实缓解因大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低保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补偿起付线降低50%。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对于购买了医保的人需要了解的政策规定。在进行大病治疗的时候,可以依法享受到一定补助,这样才能为自己减少费用支出,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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