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不予登记的情况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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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情况出现,如今吗,在大街上总能看到不少外国人。因为通讯日益发达,人们的交际范围在不断的扩大,中国人与“老外”结婚登记也是常见的现象。那么,与外国人结婚,不予登记的情况有哪些?今天,华律网小编就带着您一探究竟,下面,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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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外国人结婚不予登记的情况: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二,.涉外结婚登记程序、手续注意事项:暂缓结婚登记的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办理机构暂缓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患有医学上认为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办理撤销结婚登记申请手续不满6个月的。

三,需要准备的资料:

1、中国公民须持有: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与外国人结婚在登记和准备资料上一般不会存在什么困难,不过与外国人结婚需要注意一些婚前财产问题,户籍问题等,建议可以事前咨询一下涉外结婚专业的律师。了解更多先关信息,请关注华律网,优质在线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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