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

近期更新2025.01.01 浏览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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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共同处理的事情,签订合同对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起到重要的作用,而合同签订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解除的,解除合同可以是单方面的,那么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单方解除有哪些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单方解除的情形

5、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3条规定)。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货物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16条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单方解除有哪些情形”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对方没有履行能力等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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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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