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过程可以撤诉吗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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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有明确的被告,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在诉讼时效内等,那么管辖权异议过程可以撤诉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管辖权异议过程可以撤诉吗

提起管辖权异议期间,原告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的,原告申请撤诉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准许撤诉。

管辖权异议过程可以撤诉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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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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