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应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应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四)应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审批发证
四、办理地点
硚口区武胜西街特1号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机构
区食药监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文章来源:武汉政府门户(//www.qiao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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