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整费用债权清偿顺序

近期更新2025.01.13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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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社会上许多公司破产原因往往都是公司企业所背负的债权债务太过于巨大,而导致无法偿还导致的破产。而这样的公司往往会在破产清算或者破产重整过程当中来偿还债务。那么公司重整费用债权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破产重整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

公司重整费用债权清偿顺序

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可以看到,在破产重整清算债权的过程当中收藏顺序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前一债权清偿没有完成的时候,后面顺序的债权清偿不可能开始。所以在破产重整开始的时候,建议去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帮忙获取清偿。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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