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是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来说,会按照双方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双方都不在住所地的话,那么这个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在处理工程纠纷的时候是非常麻烦的,这个证据一定要收集齐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在沈阳2021.08.28以虚构的工程合同被骗8万元(提前预缴的工程结束后垃圾处理费)当时交款时其中有政府工作人员做担保因为信任才缴纳款项,2021年10月1日我要求报警解决收款方于10.10日打回收款3.5万元。现在收款方失联无法要回余下欠款。
您好!我是自贡万达的购房者,我们本来交房合同日期是去年11月30号,开发商在去年交房时间发通知说由于疫情原因推迟到今年二月二十八号交房,结果这个月又出个公告说由于雾霾等原因推迟到四月三十号交房(还是暂定),而一期去年本该六月份交房的户主因为该开发商质量问题和实物许开发商当初描述出入太大物管费高出同类物业与物业质量太差等原因,一期百分之七十业主已拒收房。所以至今大家房屋按揭一直都在交却收房遥遥无期,投诉自贡市有关部门也都是没有下文。最近还有工程承包商爆出他们已拖欠一亿多工程款的内幕,所以工程根本不能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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