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18.08.30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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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还处于试点阶段并没有全面展开,要看你的所在地是不是试点,如果不是的话还不能办理。如果是的话按照相关规定,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并且没有参加工作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话,你就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东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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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渔民、牧民等,不含在校学生),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1.个人缴费。

(1)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2)参保人原则上应按月缴费,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缴费,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可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最长不超过15年。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成员参保给予补助,补助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

3.政府补贴。

(1)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2)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发〔2009〕32号文规定,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对我省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5%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13.75元),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对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鼓励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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