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高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为800元。
2、生育费用: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多胎妊娠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增加其基本费用的10%。
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最高限额标准。
1、流产:3个月以下门诊流产300元;住院流产500元;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药流1000元。
2、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120元。
3、输卵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绝育术1500元;输精管复通术3500元。
三、为进一步鼓励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制生育费用增长,减轻参保人负担,,合肥市工伤生育中心开展“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工作。“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应公开向社会承诺,不向参保人收取与生育有关的任何费用。
参保职工可本着自愿原则自主选择“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和非“生孩子不花钱”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服务。
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的待遇是怎样的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华律网律师为你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