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近期更新2025.01.08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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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社会是比较开放的,而且很自由,没有结婚之前,很多的年轻人就已经同居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对于同居的时候产生的财产应当如何分割?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同居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在同居期间所产生的财产的话,那么一般来说还是按照的共同财产来进行确认,因为这个未婚同居的情况还是属于的事实婚姻,除非有声明的话,一般还是按照共同财产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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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海淀区徐卫东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一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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