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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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是一种危害性非常大的物品,吸毒会使人的身份出现严重的损害,也会对公共的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打击毒品是公安机关长久以来的工作重点,贩卖毒品是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那么贩毒未遂认定?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

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贩毒未遂怎样进行认定”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毒品实际的具体交付行为来作为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如果毒品未交付给买方的,就是贩毒未遂。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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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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