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综上,大家对公积金的提取有了一定的了解,公积金用于购买房屋可以享受很大的贷款优惠。在现今房价高速上涨的时代,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给我们带来很大的好处。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咨询,欢迎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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