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4年之后专利还可以恢复专利权吗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是自己的专利已经被进行终止使用的话,那么需要在两年最迟时间之内提供自己的申请书,要是自己超过了两年,还没有提交自己恢复专利的申请书的话,就没有办法继续使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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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作者名义出盗版书,商家硬说是正版,实际上作者己几年未出同名书,证据被说是流言,没有权威性证据,但作者已承认其他均是盗版,商家说全是流言。找商家赔偿也拒绝处理,请问怎么办?(本人打过12315,还没有解决)
公司通过第三方贸易商与德国客户合作。德国委托我厂加工粉条。粉条包装依照中国食品安全法第99条符合进口国标准也就是符合欧盟规定。但是在海关出口时,海关以产品不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产品包装没有生产商信息为由拒绝商检放行。请问邵律师海关的理由是否成立。如何正确解读中国食品安全法第67条和第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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