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缓规定有哪些

近期更新2022.12.31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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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专利费用减缓规定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费用减缓规定有哪些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1日起施行)》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费用减缓规定有哪些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1日起施行)》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规定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规定规定收费的70%。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对本文章还有什么不能够理解的,可以通过华律网找律师进行咨询指导,他们能够直接的告诉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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