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近期更新2022.12.31 浏览3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专利权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终止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二、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三、已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因不符合受理条件而被驳回请求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情形是什么

四、针对一项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无效宣告理由,专利权人自申请日起放弃该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审查决定之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六、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该专利权的所有其他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专利法》第四十六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华律网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刘东阳律师,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