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录项目变更缴费给谁
给专利局就可以了。
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发明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变更,变更费为2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二、著录事项变更费
(一)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 200
(二)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 50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专利著录项目变更的过程中,进行交费的话那么应该直接给专利局,如果自己觉得很麻烦的话,他们可以直接委托专门的专利代理机构去给自己办理相应的流程,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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