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达海”轮期租合同项下租金、燃油差额、航租运费、租金及燃油
"安达海"轮期租合同项下的租金、燃油差额、航租运费、租金及燃油的争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租金:申请人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下称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的期租租金为人民币33842.17元。
燃油差额:在交还船时,存在燃油差额的问题,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补偿的人民币27720元。
航租运费:虽然具体的运费金额没有直接提及,但从证据中可以看出,航次租船合同产生的运费是争议的一部分。航次租船合同的费用计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包干运费(Lump-sum),二是世界航运费率(WorldScale)。这意味着运费可能根据实际装载的货物数量和商定的费率来计收,通常按航次结算。
租金及燃油损失:除了上述明确提及的费用外,还存在关于租金及燃油损失的争议,但具体细节未在我搜索到的资料中详细说明。
"安达海"轮期租合同项下的争议主要集中在租金、燃油差额以及航次租船合同产生的运费上。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的费用,并通过仲裁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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