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否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第三人通常不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仅仲裁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这是因为仲裁裁决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因此案外人对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通过执行异议之诉、审判监督程序、第三人撤销之诉或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救济。
此外,各国的立法与实践中,对外国仲裁裁决的监督,法院地国不能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处理,只能是承认与执行或者拒绝承认与执行。
这进一步说明了第三人在没有直接参与仲裁过程的情况下,不具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资格。
因此,基于我搜索到的资料,可以得出结论:第三人不能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