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出院发票归谁

近期更新2025.01.05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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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一般情况都会涉及到人员的伤亡,到时候需要把伤者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如果自己是给的医药费这些的话,那么到时候对方出院了发票给哪个?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出院发票归谁

谁付的钱就是给的谁。

交通事故出院发票归谁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个发票当然是谁出的钱就给谁,即使自己是肇事者,只要自己承担的医药费,这些发票也应当给自己,而且自己要保管好这些发票,涉及到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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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交通事故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2]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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