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的共同犯罪中很重要的一点。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认定在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的人,才能做出正确的判决。大家看完之后都清楚了吧,才能知道其中的规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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