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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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意外伤害是指,参保人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参保人因洪水、地震等巨大自然灾害导致伤害的除外。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意外伤害保险如何理赔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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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意外伤害是指,参保人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造成伤害、伤残或者死亡的情形。参保人因洪水、地震等巨大自然灾害导致伤害的除外。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学生儿童和成年居民,一律由政府为其建立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参保人个人不缴费。

【经办模式】

目前本市承保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的一共有3家保险公司,分别负责本市不同区域的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中国人寿:河东区南开区西青区津南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

人保财险:和平区河西区北辰区

阳光人寿:红桥区河北区东丽区

【理赔流程】

意外事故发生后,参保人及相关人员在5日内通过拨打服务电话4006596193或到服务网点现场办理等方式报案,报告意外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参保人意外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相关人员需在48小时内完成报案。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受托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到意外事故现场查验,调取直接证据材料。

申请意外伤害险给付,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基础材料

参保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1份;银行卡或存折等合法个人结算账户及复印件1份;《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理赔申请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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