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源城区医师执业证书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22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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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华律网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二、办理材料

无。

验原件,交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

拟聘用执业机构出具。

附贴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张,不含审核表中所贴相片。

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经3-6个月培训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者,需提交。

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经3-6个月培训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者,需提交。

无执业助理医师取得医师资格后申请执业医师注册者提供。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委托人、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办理的提交。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源城分厅”(//wsbs.gdyc.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1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预受理后,申请人通过自行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接收纸质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4.申请人根据短息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结果,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校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的,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

4.送达人员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批准文书(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河源市源城区江宝路39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源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三十三条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资格证书》是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证明文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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