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公租房申请的步骤

近期更新2025.01.15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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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作为一个旅游城市是很多人都喜欢的地方,但是在国家的政策发展上丽江也有公租房项目。对于想要进行公租房申请需要了解清楚其中的办理步骤,这样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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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丽江公租房申请的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三、相关法律法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以上就是关于公租房方面的内容介绍,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就清楚了吧。这也是实际中我们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要了解清楚才能知道怎么进行办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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