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改增后怎么抵扣
除了不能抵扣的项目外都是可以的。
1、福利费
2、差旅费(除住宿)
3、免税项目支出
4、供货商无法取得抵扣证
5、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4、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营改增之后的话,怎么会涉及到有的项目不可以进行抵扣,比如说福利费,差旅费,免税项目支出等情况,除了这些费用之外,一般都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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