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生实践活动安全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校“亲近自然、感受和谐、关注社会、爱我西宁”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使此次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学校与各班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副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正、副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班上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2、活动期间,正副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按活动计划活动并服从带队负责人的安排。活动中随时清点人数,讲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在活动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活动结束后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回。
3、外出活动期间要教育学生注意维护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学校荣誉的行为。
二、本责任书有效期止活动结束之日。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负责警长:班主任:副班主任:
贾小庄小学
xx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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