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工商户社保参保依据
《社保法》第二章第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个体工商户社保参保办理手续
一、所需材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雇主身份证(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雇主名下的工商银行卡、存折或个体工商户在工商银行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银行银行账户基本信息单原件(可凭雇主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市工商银行各网点打印);
5、《个体工商户委托银行扣缴社会保险费须知》;
6、《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告知单》。
二、参保流程
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上上述材料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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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个欠工程款的案子,19年起诉胜诉,20年8月申请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20年12月终结本次执行。在我起诉之前也有一个人已起诉了,他于18年申请执行并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他们于18年11月达成和解并撤销了执行申请,法院为此下发了终结执行的裁定书,但没有提及是否解封。所以我成为轮候查封。请问是否应解封?
刘丹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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