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能承担民事倍偿吗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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