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能承担民事倍偿吗

近期更新2025.01.26 浏览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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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自己的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会构成滥用职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滥用职权能不能承担民事倍偿责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滥用职权能承担民事倍偿吗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滥用职权能承担民事倍偿吗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被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行政机关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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