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产检报销多少

近期更新2025.01.26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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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拥有了生育保险,并且交纳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一年以上,这个时候自己在生孩子过程中就可以进行报销,要是在之前进行产检的话能否报销?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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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产检报销多少

为了更加方便参保人,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参保人无须办理确认就医,可凭社保卡直接刷卡记账,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按照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难产(含剖宫产)分别可报销2700元、5200元。

多胎分娩的,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二、生育保险报销

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用了生育保险之后,产检是可以报销的,而且产检也可以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如果用医疗保险之后,就不能用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但是报销的比例并不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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