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赤坎区律师执业变更审核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近期更新2018.12.31 浏览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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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华律网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同意申请:1、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2、申请跨市转所的;3、设立新所的;4、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5、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6、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二、办理材料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格式,所有材料都应当由申请人签名和填写提交日期。

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属于分所的,聘用合同还需总所加具核准意见并盖章.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应由初审机关(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核对原件,加盖“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印章,并由核对人签名或盖章(校对章格式为“XX市司法局公律科(处)核对人XXX”),并写明核对日期,其他单位和人员均不得在材料上签名盖章或作其他改动。

无。

原执业和拟执业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退休人员和军队转业自主择业人员可以不提交此项材料,但应当提交退休证复印件或军官转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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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律师管理在线(网址://www.gdlawyer.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退回补正。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湛江市司法局公律科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湛江市司法局公律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湛江市司法局公律科领取办理结果,也可以通过邮政快递邮寄送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市司法局一楼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湛江市司法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440600第十一条在广东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交第(六)、(七)项以外的所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具体工作部门和德才表现的内容;(二)教师资格证或研究人员职称证明复印件;(三)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所在单位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在广东省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除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交第(六)、(七)项以外的所有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证明应当包括申请人具体工作部门和德才表现的内容;(二)教师资格证或研究人员职称证明复印件;(三)与拟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所在单位为申请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清单。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一)申请市内转所,在转出所执业已满六个月的;

(二)申请跨市转所的;

(三)设立新所的;

(四)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五)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六)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不予办理执业变更:

(一)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没有执行完毕的;

(二)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没有执行完毕,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

(五)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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