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公共财物算肇事逃逸吗

近期更新2025.01.06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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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而这类交通事故如果是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是属于交通肇事的行为,损坏公共财物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机动车逃离现场的,也会构成逃逸。关于损坏公共财物算肇事逃逸吗的更多问题,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你解答。

一、损坏公共财物算肇事逃逸吗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损坏公共财物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机动车逃离现场的,就会构成逃逸。

2.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二)“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意见的。

  二、交通事故诉讼准备哪些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3.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鉴定,简称“三费”鉴定。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4.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5.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损坏公共财物是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并且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机动车逃离现场的,就会构成逃逸。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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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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