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受理后申诉期限
民事案件的申诉期限是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之后,自己不服的话,可以直接提起申诉,这个需要在判决书生效六个月之内进行提起的,自己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时间,还需要掌握相应的证据,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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